平罗县人民检察院
PING LUO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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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,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,拓展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发展途径,平罗县检察院将学党史、悟思想、办实事、开新局主动融入到为民办实事的检察工作之中,认真开展支持起诉专项活动,将人民利益保障落实在个案个人中。
2021年2月19日,平罗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收到了农民工索要劳务报酬的案件线索,调查核实后发现,马某等9人均为平罗县红崖子乡移民,系脱贫攻坚帮扶对象,平时除耕种田地外,主要以在外打工为生。2016年6月16日,马某等9人受刘某雇佣,为刘某承包的工程提供劳务,后刘某拖欠马某等9人的劳务报酬至今不付,且多次索要未果。承办检察官经详细了解案件事实梳理证据后,运用支持起诉监督职能依法支持马某等9人向平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2021年3月15日,马某等9人在法院的主持下与刘某达成了调解协议。马某等9人脸上展露出了久违的笑容,并表示:“这下就有保障了,就算刘某不给钱,党和国家也还是管我们的。”
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工作的开展,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,既体现了检察机关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服务理念,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。2020年是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,但脱贫摘帽不是终点,而是新生活、新奋斗的起点。平罗县检察院仍拧紧思想的“发条”,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,将脱贫攻坚精神转化为强大动力,推动乡村振兴和对口帮扶工作迈上新台阶。这也是近期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走深走实的一大举措。